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就读初中期间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良、特长突出、通过政策规定程序的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皆属我校“提前录取”招生对象。
(2)我校优先录取具有以下特长的学生:
①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
②学业优秀,在文化学习、个性特长、创造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特点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于5月13日至15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在推荐栏目网上填报我校志愿。
(2)选拔办法
①我校按照“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和提供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守信的精神,我校向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