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我校将根据市教委下达的计划择优录取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的符合2012年上海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中推荐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推荐生应于5月13日至15日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光明中学”志愿(4月29日上午可到我校进行招生咨询)。
(2)选拔办法:
①报考我校的推荐生,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考生材料后,符合录取条件的,即予以预录取;
②报考人数超过录取人数时,通知考生进行面试,择优预录取。
③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的推荐生须参加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④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