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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文名: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 简称:“上外”,“SISU” 所在地:上海 院校代码:10271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语言类/211/考研院校

211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自主招生全国重点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咨询会举行2014-05-05
5月3日,上海外国语大学在虹口校区举行2014年高考招生咨询会。来自上海、浙江、河南、黑龙江等省市的近千名考生和家长到校咨询。上外党委书记姜锋、校长曹德明、副校长张峰来到咨询会现场,向考生和家长介绍上外的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并热情回答考试和家长的咨询。上外各院系部门为此次咨询会做了充分准备,各院系负责人带领专业老师和学生志愿者向考生及家长详细介绍专业培养计划、教学特色、毕业生就业去向等。上外招生办公室就上外招生政策与计划、录取原则等接受考生及家长咨询。上外团委、学生会举办了校园文化展示活动,向考生和家长全方位展示上外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上外2014年本科招生规模与去年基本持平,在上海分提前批和本一批两个批次招生,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安排在提前批招生的有俄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乌克兰语等6个专业,安排在本一批招生的有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翻译、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关系学等24个专业(含方向)。近年来,上外立足多语种、跨学科综合优势,对接国家与地区发展战略,打造“国际化特色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开设外语专业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推动多语种高端翻译人才、多语种国际新闻传播人才、无国界工商管理创新人才、应用经济学国际创新人才、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上外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学子放眼世界,在多元文化环境中砥砺成长。2014年,上外各专业继续实行文理兼收,文科兼招政治、历史、地理;理科兼招物理、化学、生物。上海考生报考上外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且成绩达到C以上(含C)。上外在平行志愿录取时实行“进档即取”的政策,尽量减少考生被退档的风险。上外在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成绩(投档成绩+校内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5月19日前,凡有志于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符合自荐条件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上外网上自荐。确定为优秀自荐生的上海市考生,2014年高考A志愿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投档进上外后加5分参与专业排序录取。详情
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2012-12-19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高校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生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同时接受考生自荐。  A.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培养潜能或有其他专长、特长的优秀学生,推荐名额根据往年各中学考生报考我校情况确定。  B.学生自荐:高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外语或作文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者。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6日)  A.中学推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凭我校发放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  B.本人自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注册报名号和登录密码。  2.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信:登录后按要求填写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按提示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A4纸1页),系统将同时自动打印中学推荐信(A4纸1页)。由中学负责在推荐信上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3.撰写自主选拔录取个人自荐报告: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撰写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4.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自荐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核实)顺序装订成册,于2013年1月11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的5%,招生专业以外语类专业和复合型专业为主。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初选名单确定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前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并缴纳报名考试费75元/人。  3.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语言综合能力、数学,测试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  4.选拔原则:我校以自主选拔录取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分文理科择优选拔,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  5.名单公示:通过选拔测试的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后,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五、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13年高考,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未设自主选拔录取批的省份须在本科第一批次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参照我校在当地本一批次招生计划并服从调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根据我校当地本一批次各专业计划数,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综合考量,优先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八、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详情
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招生测试1月2日举行2008-12-08
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布2009年自主招生选拔方案。此次招生对象为:政治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或有其他专长、特长的,具有推荐中学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此次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具体时间为2009年1月2日。 操作程序为:上外向中学通告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中学按要求推荐;被推荐学生填写报名表,提供经中学确认的相关材料;上外对中学推荐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学生单独组织选拔测试。 具备上外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明年高考,第一志愿报考上外,平行志愿必须将该校填报为A志愿,并服从所有专业志愿调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该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具体原则如下:(1)高考统招录取投档进入该校者,给予加10分参与专业排序录取的优惠;(2)高考统招录取未能投档进入该校,但高考成绩在当地该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录取。 未获得自主招生资格、但选拔测试成绩优良或确有一定特长、专长的学生,上外将择优选择部分学生给予加5分的优惠录取政策。获加分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可报考上外在当地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高考统招录取投档进入该校,加5分参与专业排序录取。详情
201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2013-12-31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高校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1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报名条件学生报名以中学推荐(含中学校长直荐)和考生自荐相结合,条件如下: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往年各中学考生报考情况,向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培养潜能的优秀学生;由部分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校长向我校直接推荐具有外语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B.学生自荐:高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作文或外语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者。二、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2014年1月10日前):A.中学推荐考生:考生凭我校发放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B.本人自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注册报名号和密码,登录后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2.网上缴费:上外自主选拔录取测试报名考试费75元/人。A.中学推荐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缴付。B.本人自荐考生: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缴付。3.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按提示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A4纸1页),系统将同时自动打印中学推荐表(A4纸1页)。由中学负责在推荐表上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4.撰写自主选拔录取个人申请报告:报名考生需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5.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申请报告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核实)顺序装订成册,于2014年1月1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三、招生计划与专业2014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的5%,具体专业参照2014年我校分省招生计划中本科第一批次专业目录,招生专业以外语类专业和复合型专业为主。四、选拔程序与原则1.资格审核: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2.学科基础笔试:测试科目为语言综合能力、数学,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学校根据学科基础笔试成绩,分文理科择优确定参加英语口试(面试)资格名单。3.英语口试(面试):我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笔试的考生和中学校长直荐的考生进行英语口试(面试)。学校根据英语口试(面试)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4.名单公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后,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五、优惠政策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14年高考,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未设自主选拔录取批的省份须在本科第一批次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优先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六、领导与监督机制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七、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电子邮件:ao@shisu.edu.cn;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83。八、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2013年12月详情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2015-02-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一、报名条件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语言方面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1.高中阶段获得中学生作文或外语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2.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3.高三外语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以内。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在所报考专业相关方面有突出表现,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招生计划与专业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75名),招生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土耳其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荷兰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国际政治、教育技术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国际新闻)、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关系学。三、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2015年3月1日—31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申请注册帐号,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2.打印报名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填写就读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模考试成绩、高中阶段作文或外语竞赛获奖情况,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由班主任老师核实并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公章。3.填报志愿:考生在报考类型一栏选择“普通自主”,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中学所学外语为日语的考生可以填报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中学所学外语为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应语种的专业。志愿信息打印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4.撰写个人陈述:考生需结合报考专业,撰写自主招生陈述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5.提供推荐与证明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核实并盖章,外语学习成绩突出和具有相关学科特长的考生需由年级组长或校长签署推荐意见,以上推荐与证明材料均需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的相应栏目。6.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与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书写),并按报名表、志愿信息表、个人陈述报告、中学推荐材料、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另加封面),于2015年4月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四、工作程序与录取原则1.材料评审:我校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2.网上缴费:5月11日—20日,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在上外缴费平台缴付报名考试费9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 5号)。3.打印准考证:完成缴费的考生于6月1日—12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4.选拔测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我校选拔测试,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测试科目为外语笔试(含听力)、外语口试(面试),测试日期为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5.资格认定:学校根据考生外语笔试(满分200分)与口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与专业,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示。6.录取原则: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其选拔测试结果予以录取并进行公示。五、领导与监督机制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电子邮件:ao@shisu.edu.cn;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83。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2月详情
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6-03-1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外语特长、并能够畅达进行跨文化沟通和交流的卓越国际化人才”的育人目标,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报名条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秀、具有语言文学方面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1.高中阶段在中学生作文和外语竞赛中均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2.获得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3.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一模考试的外语成绩均在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排名前2%以内。二、招生计划与专业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75名)。招生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俄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希伯来语、越南语、葡萄牙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关系学。三、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2016年3月2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签字盖章后再上传至系统。⑴填报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与各次高考模拟考试的成绩与年级排名、外语单科各次考试年级排名(名次/总人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高中阶段获奖情况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⑵填报专业志愿: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俄语考生可填报俄语专业,法语考生可填报阿拉伯语、希伯来语、越南语专业,德语考生可填报希伯来语专业,日语考生可填报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⑶撰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2.撰写外语申请作文:考生需结合个人实际,围绕上外和报考专业,撰写一篇500词左右的外语申请作文(下载打印作文纸.rar,用黑色水笔手写),并上传至系统。3.提供证明与推荐材料:考生在语言文学方面的特长须提供并上传相应材料,其他学科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也须提供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⑴按竞赛条件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并上传高中阶段参加语言文学类竞赛相应等级的获奖证书。⑵按外语成绩条件报名的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推荐人必须是年级组长或校长。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电子邮箱,推荐人收到电子邮件后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并上传。推荐人须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说明推荐理由,并如实说明高三全年级总人数、文理科人数、以及考生外语成绩排名位置。4.报名材料要求:考生报名材料(含申请、推荐、证明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报名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抄袭现象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选拔认定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5.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与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所有书面材料均使用A4纸,无需另加封面,按自主招生申请表(1-6页)、中学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盖章)、外语申请作文的顺序装订成册,于2016年3月31日前(建议使用EMS)邮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四、选拔程序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对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好中选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2.选拔测试:初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日期为2016年6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测试科目为外语笔试(含听力)、外语口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思维、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参加测试的考生于5月11日—20日在上外缴费平台缴付报名考试费90元/人(收费目录:沪财预[2015]15号,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并于6月1日—10日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3.资格认定:学校依据考生笔试(满分200分)与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择优选拔,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拟录取专业和录取优惠政策,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示。4.优惠政策:我校根据考生选拔测试总成绩,分别给予入选考生以下优惠政策之一:A档:测试成绩位列入选考生前40%(含)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我校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B档:其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且不低于该省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入选本档优惠的各省考生均享受统一的优惠分值(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进行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5.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高考投档成绩符合公示的录取优惠政策(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于7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五、管理与监督机制1.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实施,择优录取。2.学校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选聘工作人员,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3.学校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考生报名材料初审由专家组进行多轮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分组和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4.学校加强信息公开,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5.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六、联系方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电子邮箱:ao@shisu.edu.cn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详情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2009-12-18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高校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新机制,2010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招生对象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培养潜能或有其他专长、特长、获得中学特别推荐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二、自主招生名额和专业2010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暂定为招生总计划的5%左右。考生可报考我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各专业。三、选拔程序1、我校向中学通告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中学按要求推荐。2、被推荐学生填写报名表,提供经中学确认的相关材料。3、我校对中学推荐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学生组织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进行,测试时间2010年1月下旬。4、我校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5、自主招生资格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高招办备案,并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四、优惠政策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均需参加2010年高考,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者,我校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2、未获得自主招生资格、但选拔测试成绩优良或确有一定专长、特长的学生,我校将择优给予加10分或5分的优惠录取政策。获加分学生必须参加2010年高考,投档进入我校,加相应分值参与专业排序录取。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电子邮件:ao@shisu.edu.cn;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83。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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