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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文名: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 简称:“上外”,“SISU” 所在地:上海 院校代码:10271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语言类/211/考研院校

211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自主招生全国重点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计划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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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0-05-14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2020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1.考生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的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考生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一模考试的总成绩与英语单科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同科类学生的前5%以内。 二、招生计划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为准,学校将制定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第四条)。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英语(教育)俄语朝鲜语日语希伯来语越南语汉语国际教育教育技术学法学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工商管理类 注:1.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公共关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4个专业;2.各专业文理兼收;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工商管理类对应选考科目为限选物理,其他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3.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实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逐项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1)个人信息:完整并如实地填报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满分值、总分/满分值、同科类年级排名/年级总人数)、选考科目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信息、高校专项计划信息、模考成绩、英语单科年级排名、推荐中学信息(添加推荐中学,填写推荐人信息及电子邮箱,推荐人必须是所在中学的校长、教导主任或年级组长)。(2)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专业时,应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链接),不填相关限报专业。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应严格对照学校在该省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与自己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3)证明材料:考生必须提供2020年高考报名信息表、户口本的复印件,扫描或拍照电子版上传至“附加材料”。考生若提交高中阶段获奖证书(非必需),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上传至“获奖记录”。论文、专利不是学校报名条件,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2.中学推荐:报名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推荐人收到电子邮件后在线填写,从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说明推荐理由,并如实写明高三同科类学生总人数、考生高三阶段总成绩排名与英语单科排名。推荐人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中学推荐表,经中学公示盖章签字后,再上传至系统。3.考生承诺:考生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其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4.中学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表、证明材料等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中学盖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同一中学同科类同次考试人数、考试科目、满分值应相同。5.材料要求:经中学公示盖章签字后的报名材料,由考生扫描并上传至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材料无需邮寄。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1.资格核查: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学籍、户籍、高考报名等资格等进行核查。凡不符合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要求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选拔程序的资格。2.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核查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20年6月30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3.制定计划: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并通过初审情况、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往年录取情况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在高考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时,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4.录取要求:(1)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高考,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2)学校按照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非江苏、海南考生须达到学校在该省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山东、浙江为最低专业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考生须达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5分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考生须达到最低专业组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该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参考该省提前批录取线。(3)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考生均须服从专业志愿调剂。(4)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入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5)录取到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6)考生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的相关要求。(7)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名单于8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管理监督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要求进行公示。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考生的高校专项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4.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5.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联系方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详情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2020-06-1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19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外语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类):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语言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列入一个专业组,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2020年6月10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报名材料交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上传材料应清晰可读,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2.报名初审:学校专家组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9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如发现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3.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初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要求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4.确定入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名单于8月2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5.学校测试:2020年8月3日,入围考生参加学校测试,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校测总分150分,科目为英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专家将在评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严格遴选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考核测试,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分组、考生面试顺序、以及面试考场安排均由测试当日抽签随机确定。6.总分计算: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按85%、15%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分,总分=高考投档成绩÷660×850+学校测试成绩。7. 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拟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四、管理监督1.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在各相应环节,对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4. 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5.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6.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五、联系方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六、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详情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译: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271;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第四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江苏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外语专业;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可报考本语种专业。所有非外语类专业不限语种。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第十九条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相关的招生简章执行。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du.cn,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3668,微信、微博:上外招生。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规则,并另行公布。详情
2019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译: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271;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第四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对上海市完全同分考生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上海、浙江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江苏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哈萨克语、乌兹别克语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可报考本语种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第十九条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相关的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德语(经济学):每人1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du.cn,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3668,微信、微博:上外招生。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规则,并另行公布。 详情
2020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0-06-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译: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271;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第四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江苏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外语专业;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可报考本语种专业。所有非外语类专业不限语种。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第十九条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相关的招生简章执行。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du.cn,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3668,微信、微博:上外招生。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规则,并另行公布。  详情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21
为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结合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收项目与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为棒球、棋牌(围棋)。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求,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招生计划上限为:棒球9名、围棋(男子)4名、围棋(女子)2名。二、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A.报考棒球项目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两年内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两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B.报考围棋项目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具有业余5段(含)以上段位证书且近两年内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业余棋手须具有业余6段(含)以上段位证书,职业男棋手须在最新一次等级分公示中排名150位以内或等级分2300以上,职业女棋手须在最新一次等级分公示中排名300位以内或等级分2200以上。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可将报名材料于2017年2月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通过EMS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邮编:20008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材料须按以下顺序左侧装订(无需另加封面):1.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点击下载棒球报名表.doc、围棋报名表.doc),并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公章;2.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围棋还需提供专业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一致)。3.近两年参加棒球、围棋比赛的具代表性的获奖证书两张及相关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中学核实后加盖公章);4.所在学校(单位)专业教练的推荐信(签名并加盖公章);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6.高考报名表复印件;7.高三在读或高中学历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8.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视相关省份的时间安排尽量提供)。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要牵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外省市考生更为辛苦,我校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要求较高,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与外语水平均有较高的要求,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四、选拔程序与录取原则1.资格审核:我校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并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2017年2月13日前向考生发出测试通知。2.选拔测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包括文化课考试与体育专项测试,报到时间:2月17日上午,测试时间:2月17—19日。考生报到时须提交5张二寸彩照,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原件、成绩册原件、秩序册原件等材料。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报到时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验证合格并签订承诺书者,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详见附表。我校在体育专项测试中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及测试成绩,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3.选拔原则:我校根据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并参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历年比赛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所有合格考生还必须参加并通过所在省(区、市)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4.录取要求:A档: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入选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棒球和围棋项目人数合计不超过3名。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3月20—25日,报名网站: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考试时间:4月22—23日,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共4科。B档: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要求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65%,入选此档的棒球和围棋项目人数合计不超过4名。C档: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要求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5.名单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后,报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6.录取办法:录取要求为A档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经公示后,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要求为B档和C档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按要求填报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由省级招办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要求不低于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7.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后,我校对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8.运动队管理:学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五、领导与监督机制1.高水平运动队测试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六、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21-55386006(招生办公室)、021-35372986(体育教学部)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电子邮箱:ao@shisu.edu.cn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调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教学部2017年1月附: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pdf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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