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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和协保人员生活费补贴可否同时享受?

社保综合办事 小编:嘉美 时间:2024-04-20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保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就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已经领取就业补贴或生活费补贴的协保人员,不得重复享受沪劳保关发(2002)22号文规定的生活费,也不能同时享受沪劳就(1998)7号文规定的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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