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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保人员开展特殊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社保综合办事 小编:晓荧 时间:2024-04-20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享受特殊援助政策的协保人员是指按照沪府办(1997)26号和沪府办(2000)32号文的规定,与单位签订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在协保专户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目前尚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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