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具备2012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推荐生资格,品行端正,习惯良好,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在初中阶段获上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优先考虑。
2.报名方法:符合上述招生要求的学生,于5月13日至15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3.选拔办法: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材料包括学生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本学期区模拟考成绩等材料,对经材料初审合格的推荐生给予面试资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教师对具备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参考推荐生的材料和面试情况择优预录取。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4.面试说明:面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具体安排和要求请查看华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