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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Shanghai Institute of Health Sciences 简称:“上海医药高专” 所在地:上海 类型:医药类/专科

  •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08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08-05-04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校址校本部: 上海 市 南汇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备注:三、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护理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九、录取规则1、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3、学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第一志愿投档后,按第二及以下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遇同分者,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未投档足的专业。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考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护理(中美合作)和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7500元/年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33755214、33755215、33755216、33755206(兼传真)十三、投诉电话021-33755237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为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学校建立健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措施: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志愿服务奖励金、学校学年奖学金、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对考上学校而不能马上交清全部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先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缓缴学费、助学货款、特困补助和勤工助学等给予帮助。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详情
2009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09-04-20
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校址校本部:上海市南汇区周祝公路279号三、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护理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医学营养(食品卫生)、护理(幼儿保健)专业不招HBsAg阳性考生。九、录取规则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3、学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同分者,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投档不足的专业。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考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5、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只招收上海市崇明县、金山区、南汇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护理(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14、33755215十三、投诉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办公室:021-33755237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为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学校建立健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措施: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志愿服务奖励金、学校学年奖学金、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对考上学校而不能马上交清全部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先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缓缴学费、助学货款、特困补助和勤工助学等给予帮助。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详情
2010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0-04-16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校址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 279 号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七、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九、录取规则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3、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同分者,按语、数、外三门文化课总分排序优先录取,三门文化课成绩同分者,数学成绩优先。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投档不足的专业。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考试成绩需达到C级(含C-)及以上。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06、33755214、33755215十三、投诉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021-33755321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详情
2011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1-04-13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七、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九、录取规则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3、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同分者,按语、数、外三门文化课总分排序优先录取,三门文化课成绩同分者,数学成绩优先。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投档不足的专业。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考试成绩需达到C级(含C-)及以上。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06、33755214、33755215十三、投诉监督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021-33755321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详情
2012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2012-04-17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九、录取规则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3、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者,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投档不足的专业。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06、33755214、33755215十三、投诉监督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021-33755321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详情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2013-04-23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九、录取规则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3、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者,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投档不足的专业。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06、33755214、3375521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021-33755321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详情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2014-04-02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九、录取规则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考生按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3、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据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4、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者,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5、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06、33755214、3375521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021-33755321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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