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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所在地:上海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财经类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20年三校生招生章程2020-04-30
一、院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静安区原平路55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01应用德语(国际商务方向)402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403会展策划与管理404计算机网络技术40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406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507学前教育5合计30无男女比例限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3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30日(星期六) 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31日(星期日) 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0年5月31日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四、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 93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95825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hxj.edu.cn 招生办官网: www.zs.shxj.edu.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 十七、其他须知 详情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全国统考招生章程2020-06-17
一、院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上海提前批考生除外)3.凡填报上海提前批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成绩,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5.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D级。五、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hxj.edu.cn招生处(办)官网:zs.shxj.edu.cn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六、其他须知详情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20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2020-09-08
一、院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0年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含保送和免试):专业招生计划高中(中职)毕业生 (第1类)退役军人(第2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第3类)酒店管理905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9055无男女比例限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37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可报考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测试安排测试日期:10月11日测试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水产路2859号)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十二、录取规则一、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保送资格。二、作为录取依据的测试总分(满分400分)=统一文化测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满分300分)。三、统一文化测试计分方式如下:科目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文化素质 (满分100分)取得高中(中职)毕业证书:100分(免试) 100分无高中(中职)毕业证书者,提供语数外学考成绩:3门均合格:100分1门不合格:90分2门不合格:80分3门不合格:70分无学考成绩:70分职业技能 (满分300分)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四、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满分为300分。五、取得与我校招生专业对口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该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计为300分。六、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十三、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500元,收费依据:(沪教委财【2011】11号)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学院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hxj.edu.cn招生办官网:zs.shxj.edu.cn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七、其他须知一、保送及免试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16日-17日登录招生信息网zs.shxj.edu.cn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9月24日官网公布资格名单。二、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起登录http://zkz.shjgu.edu.cn:8087/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三、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本次录取的考生全部走读。四、2020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五、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2020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2020-06-05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上海提前批考生除外)3.凡填报上海提前批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成绩,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5.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D级。五、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 www.shxj.edu.cn招生处(办)官网:   zs.shxj.edu.cn咨询电话:021-66109601       十六、其他须知  详情
2017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7-04-26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足额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执行。2.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计划,在参考上一年各省市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各地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当年度各省区招生计划总数。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无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1、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美术统考总分。3、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理不分的省市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根据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三、联系电话 021—66109601(招生办)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56958255(监察室)十五、网址www.shxj.edu.cn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七、其他须知   详情
2018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秋季招生章程2018-04-26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且最高不超过20分。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4.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等级。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 www.shxj.edu.cn招生处(办)官网: www.shxj.edu.cn/ygzs/index.asp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六、其他须知 详情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2019-05-17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十、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上海提前批考生除外)3.凡填报上海提前批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5.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等级。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 www.shxj.edu.cn招生处(办)官网: zs.shxj.edu.cn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六、其他须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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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校本部: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1-%u0035%u0036%u0030%u0037%u0035%u0035%u0035%u0035
  • 邮编:
    2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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