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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

英文名:Shanghai University 简称:“上大”,“SHU” 所在地:上海 院校代码:10280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自主招生省部共建大学卓越计划高校联盟市重点大学
  • 上海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2020-02-28
一、院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4年30人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4年40人无男女比例限制;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色盲不宜。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自主测试办法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最新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2)3月12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3)3月13日-3月22 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需考生提供。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请务必于3月17日前将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扫描或拍照)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个人自我介绍等)等材料电子版(扫描、拍照、文档均可)上传至我校邮箱(地址:zbb@oa.shu.edu.cn)。(4)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录取资格审核结果,同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资格审核通过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排序(录取资格审核办法将于3月9日予以公布)。十二、录取规则(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30000元 (沪教委财〔2017〕5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按规定申请集经济帮扶、能力提升、视野拓展为一体的发展性资助。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66132857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咨询电话:66134148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十七、其他须知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详情
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2020-05-1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孩子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圆自己的大学梦,上海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启航计划”,该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一、领导机构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招生对象(一)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二)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招生专业招生科类专业限制备注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仅招理科生色盲不宜类内所含专业: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智能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见注2)。注:1.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 2.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3.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招生计划100人。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可以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四、报名办法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招生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需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无需邮寄书面材料。网上填报内容:(一)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三)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评价、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字数1000字左右);(四)其他特长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如有获奖,但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五)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本报名系统。五、审核程序(一)报名资格审核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二)考生材料审核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六、录取办法(一)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二)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三)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我校公布的分省计划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四)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一)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二)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向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反映。八、其他(一)对在我校高校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监督电话:021-36215782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4:30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九、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详情
上海大学2020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2020-06-14
一、院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三、招生层次■ 本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语言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理科试验班、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十一、加分政策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十二、录取规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一)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和“必选化学”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三)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四)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五)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六)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2.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3.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一、艺术类招生项目按《上海大学2020年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的上海市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其他省份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三、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调整版)》执行。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上海大学)》执行。五、综合评价录取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上述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简章为准。十四、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二、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四、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五、资助政策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6215782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十八、其他须知一、按大类招生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I类、理学工学II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其中: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知识产权、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2个专业。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共10个专业。理学工学I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共29个专业。理学工学II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共10个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二、钱伟长学院招生(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和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理科试验班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和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理科试验班包含应用化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类的专业分流。三、其他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共3个专业,由管理学院培养,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详情
上海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2020-06-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着力选拔适合上海大学人才培养理念的优秀学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具有学习潜力,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具体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网上报名:6月10日10:00—6月25日17:00,考生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类型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完整提交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报名材料。(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需考生提供。(三)公布初审合格名单:6月28日-29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四)填报志愿:高考出分后,初审合格、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以上海市考试院规定为准)。(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按学校各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1.5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校测),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校测资格。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校测资格。(六)校测8月3日-4日,学校校测。校测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逻辑推理、表达理解能力、创新思维、综合素质等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校测满分150分。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具体校测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另行公布。(七)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比较高考成绩;高考成绩相同,专业组1、专业组2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专业组3、专业组4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高考成绩×850÷660 + 校测成绩 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四、监督约束机制(一)上海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二)我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校测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五、其他须知(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入学前发现的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录取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对于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二)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三)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四)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五)联系方式: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监督电话:021-36215782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30六、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附件1:上海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及选考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名称体检限制所含专业备注专业组1物理理科试验班类色盲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钱伟长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理学工学I类的专业分流。人工智能色盲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无理学院通信工程(卓越工程师班)色盲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无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专业组2化学理科试验班色盲色弱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钱伟长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理学工学II类的专业分流。生物制药生命科学学院专业组3不限金融学无 经济学院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专业组4不限社会学无社会学院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哲学、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知识产权、网络与新媒体、会展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注: 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详情
上海大学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020-12-30
一、院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三、层次■ 本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1年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4年30 人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4年40 人无男女比例限制;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色盲不宜。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大学。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自主测试办法(1)3月1日-2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 7 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2)3月4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相关规定执行。(3)3月4日-5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https://bks.shu.edu.cn 自主选择测试时间段。(4)3月13日-1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上海大学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5)学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采取中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采取中英文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6)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7)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供面试时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十二、录取规则(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 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24日-25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十四、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按规定申请集经济帮扶、能力提升、视野拓展为一体的发展性资助。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6215782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s://www.sh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1月25日—2月28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公告)十七、其他须知(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规定的其他考试。(2)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发布公告。详情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上海大学)2020-06-06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三、招生层次■ 本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语言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理科试验班、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十一、加分政策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十二、录取规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一)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和“必选化学”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三)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四)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五)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六)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2.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3.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一、艺术类招生项目按《上海大学2020年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的上海市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其他省份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三、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调整版)》执行。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上海大学)》执行。五、综合评价录取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上述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简章为准。十四、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二、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四、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五、资助政策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6215782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十八、其他须知一、按大类招生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I类、理学工学II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其中: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知识产权、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2个专业。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共10个专业。理学工学I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共29个专业。理学工学II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共10个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二、钱伟长学院招生(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和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理科试验班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和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理科试验班包含应用化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类的专业分流。三、其他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共3个专业,由管理学院培养,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详情
上海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21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 市 宝山 区 上大 路 99 号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五、招生专业工商管理六、招收项目和计划及有关说明田径、排球(含室内排球及沙排,其中室内排球不招女生)、网球、武术;计划48人,其中:招收项目A类B类C类田径347排球343网球347武术127注:1.各项目的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的情况适当调整;排球各位置计划视生源情况而定,宁缺毋滥。2.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上海生源须达本科线的65%;浙江生源需达到二段线的65%);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上海生源须达本科线;浙江生源需达到二段线)。七、报名资格要求1.报名条件:上海大学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①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②凡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1月20日。3.报名方式:①采用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bks.shu.edu.cn/),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2017年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报名表的照片处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逾期不接受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体育专项测试。②请将以下8项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材料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材料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材料3.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材料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材料5. 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并打印查询页面。查询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材料6.高中就读学校推荐书复印件材料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8. 高考报名表复印件请将装订好的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于2017年1月23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体育学院,邮编200444,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及测试项目,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2017年2月11日上午9:00开始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书面材料初审结果,书面材料经体育学院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八、测试项目及时间地点1. 报到时间: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2. 报到地点:上海大学体育馆(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门,南陈路380号,上海大学体育馆南门T145)。3. 报到要求:①报到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需查验)、近期二寸证件照、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测试。②报到当天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③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4. 测试项目:①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所有运动员均须参加,否则一律不得录取)。②文化摸底测试:由上海大学组织测试。测试科目:数学、英语(入围B类和C类报考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入围A类报考资格的运动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如果选择参加文化摸底测试,则视为放弃A类报考资格的选拔)。③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入围A类报考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参加人员由体育学院专门通知)。5. 测试时间及地点:①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地点:上海大学新校区体育中心(上大路99号)。②文化摸底测试时间:2017年2月19日(星期日),地点:待定。③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请按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报名并参加考试。九、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1.考生须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2.学校根据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A类、B类、C类报考资格入围名单。3.单独文化课招生考试及文化摸底考试成绩合格后,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项招生计划(根据生源的情况适当调整,宁缺毋滥)确定获得报考资格的名单及报考类别。获得A类、 B类报考资格的考生还须签定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的协议。4.获得A、B、C类报考资格的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批后,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5.公示无异议后:①获得A类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后,直接予以录取。②获得B类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上海生源须达上海市本科线的65%,浙江省达到二段线的65%),予以录取。③获得C类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上海考生源须达上海市本科线、浙江省达到二段线),予以录取。6.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十、收费标准学 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报考费:20元。[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测试费: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各50元 [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文化摸底测试费:52元 [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66132116;手机 :13701904140宗老师(体育学院);021- 66134148(招办)(工作日8: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寒假期间(1月9日-2月9日),电话接听时间为1月9日-1月25日(双休日除外)、2月4日、2月8日-2月10日。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十四、学校网址http://www.shu.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1.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学校为加强网球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已于2008年开始设立网球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训练及成绩奖励基金。十六、其他须知1. 监督约束机制:①上海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②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专项测试、命题与阅卷(评分)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专项测试评委、命题、阅卷(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如教育部对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3.考试成绩查询:2017年3月23日后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http://bks.shu.edu.cn)查询自己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文化摸底考试成绩。4.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不可转专业。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各有关高校:为进一步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1号)要求,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二、凡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试点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三、有关高校可于5月20日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高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高校要切实提高对学生文化素质要求,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考试成绩标准。高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须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四、试点高校须将上述有关要求在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中予以明确,面向社会公开,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 ,gaokao.chsi.cn 。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时间上午9:00-10:30下午14:00-15:304月22日语文数学4月23日政治英语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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