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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

英文名:Shanghai Theatre Academy 简称:“上戏”,“STA” 所在地:上海 院校代码:24691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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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2020-02-28
一、院校全称上海戏剧学院二、就读校址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戏剧影视文学本科四年6人表演(戏剧影视)本科四年5人无男女比例限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自主测试办法(1)3月9-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市教委规定,应届高三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2)3月11-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入围资格线,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查看自主测试的具体方式、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2020年春季招生我校自主测试办法予以调整。◆对填报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春招志愿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入围资格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对填报我校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春招志愿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自主测试。由于疫情期间无法到校进行自主测试,故调整为以提交材料审核+网络视频测试的方式进行。该专业自主测试内容根据本校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自主测试合格者。在自主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最终按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自主测试具体方式、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一)提交材料审核1.考生参加公益活动相关材料,限三项以内,可提交文字和图片;2.考生参加文艺活动相关材料,限三项以内,可提交文字和图片;3.考生自我介绍,须录制视频,视频时长在2分钟以内;4.考生专业展示视频材料: ①歌曲(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唱段均可);②台词(故事、散文或寓言均可);③形体(舞蹈、体操、武术或形体表演均可)。上述三项展示,均须录制视频,每项时长在2分钟以内。提交材料相关要求: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一同发送至上戏招办邮箱(shxjzsb@126.com),邮件主题写明:2020年上海春招+表演(戏剧影视)+考生姓名。视频数据格式须为mov或mp4。所有视频材料中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和戴美瞳,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不留刘海。(二)网络视频测试视频测试时间:3月21日13:30开始1.自备项目测试声乐、台词、形体展示。2.命题测试声乐、台词、形体、表演测试。3.特长展示艺术方面的特殊专长,舞蹈、歌唱和台词等与考试内容重复的不在其中。4.面试网络视频测试相关要求及说明:1.考生须自备网络视频终端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手机均可),并须确保终端设备在本次校测期间可以正常工作(须特别注意摄像头和话筒功能以及性能)。2.考生须确保本次校测期间的网络通畅,建议考生提前反复自行测试。3.若考生使用手机进行本次视频测试,请务必将手机调为飞行模式(避免电话打入而影响考试),并连接上wifi,保持网络畅通。4.考生须提前准备好适合本次视频测试的环境空间,建议综合考虑光照、回声等因素。5.视频测试不允许考生化妆和戴美瞳,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不留刘海。6.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本次视频测试各项要求进行准备、自查。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展示机会,若非校方导致的突发情况,一律不允重复展示。十二、录取规则(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3)单科合格线:填报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科目须达到110分及以上。填报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科目均须达到100分及以上,且院校自主测试成绩须达到11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录取排序。(4)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110分的基础上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预录取;表演(戏剧影视)专业依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预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并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并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110分的基础上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试、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5)3月23日,我校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公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自主测试合格名单,同时公布表演(戏剧影视)、戏剧影视文学两个专业的录取资格审核结果。(6)3月24-30日,我校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7)3月31日至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在网上确认专业信息。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8)4月3日起,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四、资助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2483078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ta.edu.cn招生处(办)官网:zs.sta.edu.cn咨询电话:021*62488077十七、其他须知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详情
2020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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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020-12-30
一、院校全称上海戏剧学院二、就读校址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就读校区为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艺术管理专业就读校区为昌林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三、层次■ 本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1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戏剧影视文学本科四年6人表演(戏剧影视)本科四年5人艺术管理本科四年6人无男女比例限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自主测试办法(1)3月1日-2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zs.sta.edu.cn,预计于2021年1月27日-1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2月下旬组织资格考试)。其中,根据市教委规定,应届高三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2)3月4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http://zs.sta.edu.cn/(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办理自主测试的相关手续,确认测试时间和地点。(3)3月13日—3月1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其中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资格)。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类)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类)的测试。(4)我校自主测试为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自主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1.戏剧影视文学:2021年3月13日全天开考时间:上午8:30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对考生的散文写作能力以及在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储备进行综合考查)考生若缺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2.表演(戏剧影视):2021年3月14日半天开考时间:上午8:30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对考生的声乐、台词、形体、命题即兴表演进行综合考查。自备项目要求:1、声乐: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均可,建议考生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2、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3、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表演等。此外,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另有即兴考核形式。)3.艺术管理:2021年3月14日半天开考时间:下午13:00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热情与兴趣,以及在多学科领域所应具有的丰富的知识面和持续学习的能力、基础的阅读与写作能力、有效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考生若缺考我校艺术管理专业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以上科目的结束时间以试卷要求或实际考试进程为准,测试地点均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具体按照上级部门对于防疫工作的要求执行,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5)学校通过上海市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自主测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结合考生考试情况进行自主测试评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考生须于2021年2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我校,具体提交要求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校测方案。十二、录取规则(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3)单科合格线: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科目须达到110分及以上。报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科目均须达到100分及以上,且专业资格考试须合格。艺术管理专业无单科要求。(4)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依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预录取;表演(戏剧影视)专业依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预录取。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并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并在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试、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24日至3月25日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和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取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三类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确认。只取得一个预录取资格、只取得一个候补录取资格的两类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5)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四、资助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2483078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sta.edu.cn招生处(办)官网:zs.sta.edu.cn咨询电话:021*62488077十七、其他须知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规定的其他考试。详情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20-06-08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上海戏剧学院二、就读校址昌林路校区 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戏剧学院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艺术管理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2.以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3.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4.艺术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按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的按省级招办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上海考生如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再遇同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志愿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录取时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录取。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四、艺术管理专业无需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沪教财(2012)118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2495375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http://www.sta.edu.cn招生处(办)官网: http://zs.sta.edu.cn咨询电话:021-62488077十六、其他须知  详情
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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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2017-04-27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戏剧学院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 市 静安区 华山 路 630 号莲花路 校区:上海市 闵行区 莲花路 211 号三、层次√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按教育部下达的本科专业计划规模,参考历年生源质量,兼顾高考改革及中西部省份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无预留计划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无,入学后的教学语种为英语八、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艺术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上海市按本科普通批次,浙江按普通类综合改革批)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的按省级招办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上海考生如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再遇同分,参考我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艺术类专业按<<2017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录取。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沪教财(2012)118号)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十三、联系电话021-62488077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62495375十五、网址?zs.sta.edu.cn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七、其他须知?????????????? 详情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2018-05-08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华山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莲花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莲花路211号;    虹桥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桥路1674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艺术管理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上海市按本科普通批次,浙江按普通类综合改革批)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的按省级招办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上海考生如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再遇同分,参考我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5.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六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4C。    (五)、除艺术管理专业外,其余专业均需本院校考专业合格。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2018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沪教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2495375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t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http://zs.sta.edu.cn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十八、其他须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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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307室
  • 电话:
    %u0030%u0032%u0031-%u0036%u0032%u0034%u0038%u0038%u0030%u0037%u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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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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