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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

英文名: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华东师大”,“ECNU” 所在地:上海 院校代码:10269 类型:综合类

985工程211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2011计划
  •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018-03-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创新人才计划”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一、选拔对象“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申请相应的自主招生类别及专业。A.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的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1)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B.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7)“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科协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8)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C.(9)人文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成绩优异且在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不超过三项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D.(10) 单科成绩优异且在所申请专业(类)领域有突出表现。须提供不超过三项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后,由我校三位专家署名推荐。符合上述A或B或D其中任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申请招生计划中“理科类”或“文科类”招生专业(类)。符合上述C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申请招生计划中“文科类”招生专业(类)。三、招生计划2018年自主招生总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类别,可选择填报一个类别中的3-6个专业。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情况表专业类别招生专业(类)最大合格数科类要求文科类汉语言文学7不限历史学5不限哲学5不限英语5不限俄语2不限日语4不限新闻传播学类5不限教育学类22不限思想政治教育5不限政治学类8不限法学8不限社会学类8不限理科类心理学类7理科数学类11理科物理学类15理科化学14理科生物科学类14理科电子信息类18理科软件工程15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3理科地理科学8理科地理信息科学8理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4理科环境科学与工程类8理科生态学类5理科注: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调整各招生专业(类)最大合格数。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点击链接查看):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http://www.shmec.gov.cn/web/jyzt/xkkm2017/detail.php?article_id=79667&area_id=3289;浙江考生选考科目要求:http://zt.zjzs.net/xuanke/10269.html四、报名办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3月23日-4月3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扫描后完整上传,包括:1.自主招生申请表,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信息请出具证明)、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其中: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3项内容均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2.自荐信一份(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A4页面),与申请表一起上传。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与申请表一起上传。4.符合条件的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在综合信息版块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初审,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五、选拔考核1.资格初审:学校将组织各学科专家成立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分类进行审核。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考生本人申请,经专家组审核后,可直接获得复试资格。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学校还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2.考生确认:经教育部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15日前网上支付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考费人民币柒拾伍元(¥75)(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79条)。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者不得参加学校考核。2018年6月1日起准考证打印功能关闭,未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3.学校考核:(1)初试(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地点:闵行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文科类”笔试科目:阅读与理解;“理科类”笔试科目:数学与逻辑。学校根据专业类别分别划线,按不超过专业类别最大合格总数的1.5倍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资格将在报名系统公布。(2)复试(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地点:闵行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4.确定资格名单:学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入围自主招生资格名单考生的优惠政策分两挡:A档: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一本线。B档: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要求高出所在省份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20分;江苏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参考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入围资格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5.高考录取:入围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的考生可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处理。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2018年普通高考成绩情况,依据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与专业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六、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自主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3.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七、领导与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八、联系方式及其他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咨询电话:021-62232212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详情
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8-03-23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一、招生计划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约为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招生专业计划科类要求招生专业计划科类要求汉语言文学3不限数学类3理科历史学3不限物理学类6理科思想政治教育4不限化学5理科教育学类9不限生物科学类5理科法学4不限地理科学3理科政治学类5不限环境科学与工程类4理科公共管理类5不限电子信息类6理科社会学类4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理科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 http://zt.zjzs.net/xuanke/10269.html。二、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考生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报考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4月10日。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学籍信息等。(2)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条件。3.学校审核学校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4.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公布。5.填报志愿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5.高考录取学校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四、领导与监督机制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3.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高校专项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五、联系方式及其他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咨询电话:021-62232212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六、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详情
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08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进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为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学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继续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一、招生项目(一)田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铁饼);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三级跳远、跳高、链球)。(二)男篮:后卫、中锋、前锋。(三)女篮:中锋5号位、中锋4号位、前锋。(四)女排:二传、主攻、副攻、自由人。二、招生计划招生总计划35人,其中男女田径19名、男篮5名、女篮5名、女排6名。2018年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就读专业为: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经济与管理学部)。三、报考条件(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中阶段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体育局或省教委)主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的正式比赛总决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备注:(1)、报名时田径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成绩无效。(2)、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执行。四、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核(一)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平台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在本人照片上(右下角)加盖学校公章。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19日16时。(二)现场报到1、时间和地点:考生请于2018年3月2日(星期五)上午8:00-上午11:00,到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二楼报告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2、报到要求: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材料包括: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②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③身份证原件。④所报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必须有证书编号);如果等级证书原件上没有比赛名次,则须提交达到所报项目名次成绩要求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姓名处加盖办理等级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红公章),或办理此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出具的成绩证明。⑤考生必须由自己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测试途中及测试期间)。报到时,向我校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经查验合格者,缴纳报考费200元和一寸免冠近照1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反兴奋剂承诺书》。3、查验要求: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上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并获认可,且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对应运动小项也须一致)。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另外,篮球项目考生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中国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不得参加我校测试;女子排球项目考生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的,不得参加我校测试。五、专业测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一)田径: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10:3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二)女子排球: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三)女子篮球: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四)男子篮球: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约10:3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六、录取原则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除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之外,同时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候选人资格。其中,田径项目考生如当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不予合格公示。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队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4、考生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自己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要求,否则我校可不予录取。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七、领导与监督机制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八、联系方式及其他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2、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咨询电话:021-54345138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200241)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详情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2011-11-25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五个本科专业,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新闻与传播”、“艺术”七个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文学与传媒”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新闻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门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   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主持人和播音员、出镜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主持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12年招生计划28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热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方式: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   2.考试科目   ①指定稿件播读:考生当场播读指定稿件;   ②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300—500字;   ③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发表评述;   ④模拟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按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然后进行模拟主持(现场录像)。   五、报名方式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进行确认的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请务必记住本人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报名确认时核定身份以及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2012年2月22日。   (二)报名确认   确认分为现场确认和信函确认两种方式,参加上海考点考试的考生可采用现场确认或信函确认,参加其他考点的考生采用现场确认。   上海考点:   1.现场确认   (1)考生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考费220元(报名费20元,考试费200元,下同),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号。   (2)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报名开始起到2012年2月24日,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15室(每天9:00-16:00,周六、周日及1月23日―1月31日除外)。   2.信函确认   (1)信函确认需邮寄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请于2012年2月22日前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上海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邮编200241),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封上请注明“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报名”。   (2)报考费220元请通过邮政汇款到上海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邮编200241),汇款单上请务必注明考生的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为了方便查找,请不要填写考生家长的姓名)。请勿在报名信封里夹寄现金,以免遗失。   3.考生请于2月27日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并按网上通知准时到考试地点,凭考生身份证和报名号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其他考点:   考生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考费220元以及按考点要求需要携带的其他材料,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号。按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准时到现场确认。 1 [2] 下一页详情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招生简章2011-11-25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五个本科专业,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新闻与传播”、“艺术”七个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文学与传媒”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新闻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门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   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节目编导、策划、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宣传人员;为各类影视公司、图文设计工作室培养兼具编、导、演能力的创作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12年招生计划28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专业要求:热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敏锐的艺术感知力,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方式: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   2.考试科目   ①文艺常识(笔试):文艺基础知识与写作能力测试;   ②电影评论(笔试):对指定影片进行评论;   ③即兴评述(面试):阅读指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发表评述;   ④导演构思(面试):根据提供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然后进行构思表述。   五、报名方式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进行确认的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请务必记住本人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报名确认时核定身份以及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2012年2月22日。   (二)报名确认   确认分为现场确认和信函确认两种方式,参加上海考点考试的考生可采用现场确认或信函确认,参加其他考点的考生采用现场确认。   上海考点:   1.现场确认   (1)考生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考费220元(报名费20元,考试费200元,下同),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号。   (2)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报名开始起到2012年2月24日,上海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15室(每天9:00-16:00,周六、周日及1月23日―1月31日除外)。   2.信函确认   (1)信函确认需邮寄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请于2012年2月22日前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上海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邮编200241),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封上请注明“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报名”。   (2)报考费220元请通过邮政汇款到上海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邮编200241),汇款单上请务必注明考生的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为了方便查找,请不要填写考生家长的姓名)。请勿在报名信封里夹寄现金,以免遗失。   3.考生请于2月27日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并按网上通知准时到考试地点,凭考生身份证和报名号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其他考点:   考生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考费220元以及按考点要求需要携带的其他材料,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号。按考点规定的报名时间准时到现场确认。   六、考试日期及考试地点: 考点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湖北武汉1月5-7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汉口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待定同报名地点山东青岛待定待定待定待定河南郑州待定待定待定待定四川成都待定待定待定待定山西太原待定待定待定待定上海截止2月24日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艺术传播楼3月10-11日同报名地点  七、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每门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满分为40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各省高招办备案,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任何一门专业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主页的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或上海声讯电话16862304查询到专业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获得录取资格。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40%和文化考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4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学生的德育表现和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邮编200241)   联系电话:021-54343075;电子邮件:jhzhang@vc.ecnu.edu.cn   招生网址:www.zsb.ecnu.edu.cn;学院介绍:http://www.comm.ecnu.edu.cn/   公交线路:江川3路、闵行11路、180、958、虹桥枢纽4路详情
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选拔方案2010-02-23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评估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2010年华东师范大学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案。   一、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   (一)测试者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排球(女)、篮球(男女)方面有特长。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0年高考文化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二、拟招收项目(位置)   1、田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标枪、铅球);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标枪、铅球)   2、女排: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   3、女篮:前锋、后卫、中锋(要求身高1.85米以上)   4、男篮:前锋(要求身高1.90米以上)、中锋(要求身高2.00米以上)   三、招收计划   田径、女排、女篮、男篮共招收35人(暂定)。   四、网上报名方法、时间   1、凡符合本测试方案的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1月18日—3月6日。   五、现场报到、测试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20日(星期六)8:00—12:0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一楼大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到要求: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贴好照片并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比赛成绩证书原件、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由体育局竞赛处盖红公章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2)女子排球: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4)男子篮球: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13:3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六、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公示名单中的考生,我校会给每人发放一份要求达到的高考文化成绩通知),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详情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选拔方案2011-12-19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案。   一、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   (一)、测试者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排球(女)、篮球(男女)方面有特长。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2年高考文化报名,获得14位高考报名号。   二、拟招收项目(位置)   1、田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   2、女排:主攻、副攻、接应二传、二传   3、女篮:中锋、后卫、前锋   4、男篮:前锋、后卫、中锋   三、招收计划   田径、女排、女篮、男篮共招收35人(暂定)。   四、网上报名方法、时间   1、凡符合本测试方案的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进入我校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12月14日—2012年1月31日。   五、现场报到、测试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2012年2月9日(星期四)8:00—11:0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一楼大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到要求: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贴好照片并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比赛成绩证书原件、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由体育局竞赛处盖红公章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2)、女子排球: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4)、男子篮球: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约10:4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六、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公示名单中的考生,我校会每人发放一份要求达到的高考文化成绩通知),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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