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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在沪未就业期间,参照本市失业人员享受培训补贴:参加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社保综合办事 晓荧|2024-05-17
社保综合办事 嘉美|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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