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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也必须达到100万?

社保综合办事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4-01-22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对于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注册资本没有100万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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