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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正在一家公立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希望能够在这家医院里进行一段时间的康复训练治疗,不要转来转去,但是医院反复告诉我们家属病人只能在康复科呆2周,2周后必须出院去其他康复院。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上海官方答复如下:
根据沪人社医监(2011)371号规定,1、严禁各定点医疗机构采用“假出院”等方式分解住院或简单机械地限制病人住院天数,如要求不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自费住院一段时间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让未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在不同医院之间往返转院、让未达到出院标准的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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