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问题描述:想问一下,根据《关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1]213号),本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属于原用人单位自主评审,来沪工作是否需要在上海申报复核评审?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是否认可现有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如其原职称为在原区域、原单位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在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且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可由本市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